关于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保续保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接贺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保、续保工作的通知书》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保、续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条件、对象及互助保障期限、互助费
为广西区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我校在职工会会员才可以参保。互助保障期限以1个年度为周期,并在周期内缴纳互助费(学校为职工代缴)。
二、2017年我校已参保的职工942人保障期限将于2018年1月5日到期,学校将继续为已参保职工续保。
三、2017年至今已在学校工作,并在广西区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我校在职工会会员,如未参保的,可自愿参保;2017年已参保的如有不再参保请及时告知本部门(二级学院)。
四、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参照《贺州学院2017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明细清单》认真核实好2018年续保人员职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号码);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参照《贺州学院2017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明细清单》样表填写好新参保人员的有关信息。
五、2018年1月9日前将本部门(二级学院)填写好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明细清单》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和领导签字后)交工会办公室刘锂同志处。另,电子版发送到4108701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部门名称。
六、参保、续保职工个人信息属个人隐私,请注意保密不得泄露。
附件:《贺州学院2017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明细清单》
贺州学院工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