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关于评选推荐贺州市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根据贺州市总工会《关于评选推荐贺州市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
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工会小组根据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优秀工
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评选推荐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二、各工会小组以小组名义统一报学校工会,学校工会汇总、审核,并经学校评选小组评选、公示,最后确定上报市总工会。
三、各工会小组可从学校内网公告栏、工会网站或秘书群共享
下载关于贺州市总工会下发评选推优文件及表格,按《申报登记表》规定和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经所在工会小组同意,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学校工会,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校工会邮箱(hzxygh@126.com)。
四、请各工会小组于2013年7月2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学校工会。
贺州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3年7月17日